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査意见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査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书面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书面核查意见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 持有的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12.50%股权,是为了提高对 山东艾蒙特的持股比例,提升经营决策效率,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提升综合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