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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SH:601216)2023-12-12 16:41

委员会组成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6]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6][8]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意见[8] - 督导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1次检查[9] 日常办事机构 - 公司审计部门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12] -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书面资料[12] 会议相关 - 履行职责时必要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4] - 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5日送达委员,资料和信息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16]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16]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或现场与通讯结合[17] - 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1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细则相关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20] -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