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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君正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SH:601216)2023-12-12 16:41

专门会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5日送达,资料至少提前3日提供[8]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9] - 会议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9] - 1名独立董事只能接受1名独立董事委托[10] 会议形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通讯或结合[5] - 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12] 档案与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