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5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6660万元,股份总数116660万股[8][17] 股东与股份 - 多位发起人于2011年7月13日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股份,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认购50000万股[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5] 股东权利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3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01]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6][108]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9][12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3][1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3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法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告[154][155][157]
华电重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