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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华电重工华电重工(SH:601226)2024-10-10 18: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5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6572.23万元,股份总数为116572.23万股[8][17] 股东相关 - 公司发起人包括中国华电工程等多家,分别认购不同数量股份[1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关提议和召集规定[10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8][13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9] - 公司现金分红有不同阶段占比要求,特殊情况需股东会2/3以上通过[143][146][149]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3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6][15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债务处理规定[165][1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