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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上海银行上海银行(SH:601229)2024-05-14 22:17

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分类表决[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提案需股东大会审议[11]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14] 股东大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6][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1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知[25]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6]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九点半,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三点[25]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29]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32] - 登记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3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的50%期间,在股东大会上暂停行使表决权[37][38] 决议规则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39] - 发行优先股事项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其他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修改,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或网络投票一种,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43] - 会议记录应记载相关内容,保存期限为永久[44][45]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47][48]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批准章程之日起生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