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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上海银行上海银行(SH:601229)2024-05-14 22: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5年12月28日获批设立,1996年1月30日注册登记[5] - 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2.065287亿股,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5.68亿元[13] - 公司成立时股份为16.06亿股,占可发行普通股的11.30%[13] 股份发行情况 - 2000 - 2016年期间多次定向或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如2000年定向发行3.94373亿股等[14] 股本结构与注册资本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2.065287亿股,每股面值1元;已发行优先股每股面值100元[14][1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065287亿元[16] 股份限制规定 - 已发行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16]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行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股东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同一种类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普通股股东按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等多项权利[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应在取得股权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报告[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5至19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至3名,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12至16名[9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送达,会议文件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送达[9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至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2至3名,职工监事2至3名[128]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提前10日送达,文件提前5日送达[131] 利润分配 -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顺序分配,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百分之十[143] - 公司在盈利年度可分配股利,正常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该会计年度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145]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五日通知[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