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0]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9] 提案相关 - 特定人员或机构可向董事会提提案[13] - 定期会议提案人应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递交提案及说明材料[14] 会议通知与文件送达 - 定期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送达通知,五日前送达文件[17] - 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送达通知,三日前送达文件[20] 表决相关 - 书面传签表决事项应至少在表决前三日送达全体董事[17] - 重大事项不应书面传签表决,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8] 会议变更与举行 - 董事长变更会议时间等应提前两日书面通知[23] - 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有关联关系时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23] 董事要求 - 董事每年至少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现场会议[25]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25] 独立董事处理 - 独立董事特定情况未出席会议,公司应解除其职务并选举新的[25] 会议议程与议案 - 调整议程建议需与会董事过半数举手表决通过[28] - 未在通知中的议案需与会董事过半数书面同意才可审议表决[28]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需关注九类事项[30] 职工相关 - 审议涉及职工利益问题应听取意见并邀请代表列席[30] 董事意见表达 - 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应对特定事项明确表示四类意见[30] 议案审议 - 情况不明或可行性有问题的议案可要求说明或推迟审议表决[31] 董事表决权 - 股东特定情况时其派出董事暂停表决权[33] 决议通过 - 普通议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关联交易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7] 议案重审 - 未获通过议案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38] 会议记录 - 记录应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审阅[40] - 要求修改记录应在收到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41] 备案与授权 - 决议及记录需报监管机构备案[42] - 董事会可一事一授授权他人行使职权[43] 决议执行 - 董事长应通报决议执行情况[43] 授权通过比例 - 授权事项按不同要求通过相应比例后授予[44] 业务合同 - 非经特别决议批准不得与特定人订立业务管理合同[44] 董事长职权 - 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四项职权[44] - 董事长行使部分职权应事后报告[44] - 董事长不得转授董事会授予的职权[44] 议事规则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6]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为准[46] - 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批准章程之日起生效[47] - 生效后原规则自动失效[4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