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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第二次修订)
上海银行上海银行(SH:601229)2024-09-27 19: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5年12月28日获批设立,1996年1月30日注册登记[6] - 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2.065287亿股,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5.68亿元[14] - 公司成立时股份为16.06亿股,占可发行普通股的11.30%[14] 股本结构与发行 - 2000 - 2019年公司多次发行普通股,如2000年定向发行3.94373亿股,2002年定向发行6亿股等[15]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2.065287亿股,每股面值1元;已发行优先股每股面值100元[15][1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065287亿元[17]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已发行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17]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同一种类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该类股份总数的25%等[22]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5至19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至3名,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12至16名[9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文件提前五日送达[98]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0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至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2至3名,职工监事2至3名[129]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于会前10日送达,文件于会前5日送达[131] - 监事会会议应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33] 利润分配 -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弥补亏损等顺序分配[141] -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0] - 公司在盈利年度可分配股利,除特殊情况外,每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该会计年度税后利润的10%[14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140] - 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14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总审计师和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