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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利汽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英利汽车英利汽车(SH:601279)2024-03-29 18: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 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 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未经董事会秘书许可,任何人不得 从事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