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 步完善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和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该办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