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6]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交易违规处理 - 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8]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8] - 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并报告[11] - 新任董监高任职后2日申报信息[11]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2日申报[11] - 股份变动2日报告并公告[13] - 持股变动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3] - 减持提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13] - 每次披露减持区间不超3个月[14] - 减持完毕2日报告公告[14] - 未实施或未完毕届满2日报告公告[14] - 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披露[14] 办法相关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6] - 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维护[16] - 办法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