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反馈意见
| 索 | 引 | 号 | bm56000001/2024-00002964 分 | 类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 | 名 | | 称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反馈意见 | | | 文 | | 号 | 主 题 | 词 | 【打印】 【关闭窗口】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 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 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 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 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一、根据申请材料,公司拟由股权衍生品业务部负责股票期权做市业务的 具体运作,目前该部门已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和量化交易业务。请具体说明相 关业务之间的隔离情况,以及防范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的安排。 二、根据前期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情况,公司在异常交易管理、风险限额 管理、内部评级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请公司补充提供有关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