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 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议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全部为非执 行董事,具体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 上,并具备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专业资格,或具备 1 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 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