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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国联证券国联证券(SH:601456)2024-03-26 17: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保障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 行使职权,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议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 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国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 提名等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具体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 事人数应占多数。 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