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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集团: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SH:601512)2023-09-06 18: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49,890,000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8,890,000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98,89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认购70,148万股[17] - 新加坡 - 苏州园区开发财团持股比例28%,认购37,772万股[17] -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认购13,490万股[17]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认购6,745万股[17] - 新工集团私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认购6,745万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反馈[45] - 董事会同意召开后5日内发出通知[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50]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5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4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8] -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90]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3] - 董事长可批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的对外投资等事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除外)[96] - 董事长可决定全年贷款额度内贷款,超过额度时单笔或累计新增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的贷款[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9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0][101]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108]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8]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09] - 独立董事每年应保证不少于十天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11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141]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2]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8]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9]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规定报纸公告[179][180][18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