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新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拟合资设立中新港华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拟合资设立中新港华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1] 其他新策略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遵循原则,条款公允合理,价格未偏离市场,未损害权益[1] -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签署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1][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拟合资设立中新港华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1] 其他新策略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遵循原则,条款公允合理,价格未偏离市场,未损害权益[1] -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签署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