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相关经验[9]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任职期限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4] 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会议相关 -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20] - 专门会议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1]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津贴标准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