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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SH:601518)2024-04-12 20:1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此项议案已事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 述政策规定。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