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意见书 二0 二四年十月 地址: 长春市福祉大路与生态大街交汇恒丰国际 A 座 26 层 电话:0431-82535101 网址:www.jclawyer.com 传真:0431-82535100 第1页共26页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吉林省国资委")委托,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就吉林省国资委根据吉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86户企业解 除委托监管和脱钩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办函〔2024〕71 号) 变更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吉高集团")实际控制 人,持有吉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