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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SH:601518)2024-10-10 17:37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长春市福祉大路与生态大街交汇恒丰国际 A 座 26 层 电话:0431-82535101 网址:www.jclawyer.com 传真:0431-82535100 第1页共10页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称"吉林省国资委")委托,就吉林省国资委根据吉林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86 户企业解除委 托监管和脱钩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办函(2024)71 号)变更 吉高集团实际控制人,持有吉高集团 100%股权,并通过吉高集团间 接控制吉林高速 54.35%股份事宜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以下简 称本次免于要约)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品員。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