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 集中管理。专项账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储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 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动用资金 的能力和资产负债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