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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大智慧大智慧(SH:601519)2023-10-26 19:04

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 负责研究董事等考核标准并考核,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等[8]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 考评流程 - 考评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述职和自我评价,再进行绩效评价并提报酬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3]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等方式,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16] 制度生效 - 本工作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