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3,803,578千元,2022年为3,524,998千元,2021年为3,310,241千元[17] - 2023年营业利润1,600,207千元,2022年为1,498,885千元,2021年为1,365,559千元[17] - 2023年利润总额1,790,650千元,2022年为1,617,948千元,2021年为1,369,972千元[17]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7,121千元,2022年为1,527,864千元,2021年为1,271,132千元[17]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75,518千元,2022年为1,369,169千元,2021年为1,249,569千元[17]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26,630千元,2022年为3,161,127千元,2021年为 - 187,080千元[17] - 2023年末资本充足率为13.88%,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68%[19] - 2023年末资本净额为183.06138亿元,风险加权资产为1319.04816亿元[20] - 2023年末不良贷款率为0.97%,不良资产率为0.99%[20] - 2023年末拨备覆盖率为304.12%,贷款拨备率为2.96%[20] - 2023年末流动性比例为60.84%,存贷款比例为75.22%[20] - 2023年、2022年、2021年,公司净利息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80.29%、90.45%、90.50%[50] - 2023年度、2022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净息差分别为1.73%、2.21%和2.34%,净利差分别为1.67%、2.10%和2.24%[51] 用户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514.68亿元,占全行公司贷款总额的94.75%[2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90.35%的客户贷款集中于绍兴市[2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贷款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比重分别为42.43%、22.17%[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良贷款余额为11.0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7%[29] - 2023年末正常类贷款金额为110809863千元,占比97.73%;关注类贷款金额为1468976千元,占比1.30%等[3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质押物、抵押物作担保和由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贷款合计占全部贷款总额的82.86%[3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中长期贷款余额为355.24亿元,占公司贷款比例为65.40%[3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个人贷款总额为518.60亿元,住房按揭贷款116.65亿元,个人经营性贷款301.39亿元等[34] - 住房按揭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性贷款、信用卡及透支不良率分别为0.54%、1.66%、1.86%、2.81%[3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四类投资余额合计为636.66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占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32.28%、57.57%和0.16%[36] 未来展望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监管政策、市场竞争等多方面风险[40][41][42][43][45][46][48][49][57][58][59][61][62][64][66][67][68] 可转债发行 -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50亿元[83]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84] - 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85] - 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89]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前一交易日,付息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90] - 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之日止[92]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前三十、二十个交易日及前一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由董事会确定[93]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触发条件:A股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78]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通过条件:参加表决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78] - 转股数量计算方式为Q=V/P(去尾法取整),不足一股余额五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100] - 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率赎回未转股可转债,上浮比率由董事会确定[103] - 转股期内,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票面总金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104] - 若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转债持有人可一次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可转债[106] - 本次发行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数量由董事会确定[108]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110] -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周子昊、常亮担任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代表人[112] -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傅韬[115] -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王呈宇、颜浩轩、马智武、孙瑾瑜、高逢洲[117] - 可转债发行方案经2022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等多次会议审议通过[124] - 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125] - 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用于支持业务发展,转股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126] - 持续督导需在上市公司出现特定情形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128] - 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128] - 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并披露[128] - 持续督导期限为本次发行结束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128] - 保荐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子昊、常亮[130] - 保荐人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相关规定[131] - 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并承担责任[131]
瑞丰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