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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银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瑞丰银行瑞丰银行(SH:601528)2023-09-07 19:13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 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经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刊登了会议通知。 - 1 - 江苏世纪同 2. 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 开时间:2023年9月7日10: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7日,其中,采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 9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经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安排。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