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 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和方案。 1 由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在成员中提名,由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 ESG 委 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并由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