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方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冯玉泉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华仁杰先生 为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办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 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材料,认为冯玉泉先生、 华仁杰先生的个人品行、职业操守、从业经历、业务水平、管理能力 等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亦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