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 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