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前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渠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及时报送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及上市地交易所登记 备案及/或审批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