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要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 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报送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机构是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及报送的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其指定人员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公司内幕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