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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中信重工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中信重工中信重工(SH:601608)2024-10-09 18:4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5][6]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3] 股东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连续90日以上可在特定情形下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7] 持股比例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决议通过 - 特定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6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宜[31]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4]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6] - 规则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36]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