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旗滨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公司监事会对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核,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跟投暨股权转让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参与旗滨光能跟投的员工共计 565 人,其中公司参与旗滨光能项目 跟投的人员 146 人,旗滨光能项目团队参与跟投的人员 419 人。其中公司董监高 人员(不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参与旗滨光能跟投的有董事兼总裁张柏 忠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张国明先生、副总裁杨立君先生、副总裁左川先生、董 事兼董秘姚培武先生、董事候英兰女士。本次公司确定纳入项目跟投范围的参与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制度》的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审议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相关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 时已进行了回避。交易定价合理、公开、公正、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