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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SH:601678)2023-11-22 18:0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独 立董事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独 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 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 开。 第六条 以下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 (二)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