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友发集团友发集团(SH:601686)2024-06-18 18:43

会议审议 - 2021年4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11] -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11][12] 解除限售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6月19日进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比40%[13] - 2023年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87%,22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数901.32万股[15][16][17][18] 回购注销 - 需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2023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4.68万股[16]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6.38元/股[21] - 回购资金总额9,001,109.54元,以自有资金支付[22] 后续事项 - 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4] - 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减资手续[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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