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拓普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拓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 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 英 赵香球 汪永斌 2023 年 9 月 27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已由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人的提名资格、非独立董事及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对被提名的九位董事候选人邬建树、邬好年、王斌、潘孝勇、吴伟锋、王 伟玮、谢华君、赵香球、汪永斌的履历资料进行审核,我们认为:上述九位董事 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