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拓普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 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 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均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过半数委员须为独立董事委员(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 人士)。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审计部作为牵 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须是审计委员会委 员。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