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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集团:拓普集团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SH:601689)2024-08-16 16: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1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6025143元[8] - 公司总股份数168602514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MECCA INTERNATIONAL HOLDING (HK) LIMITED持股478400000股,比例92%[13] - 公司设立时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584960股,比例7.8048%[13] - 公司设立时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15040股,比例0.1952%[13]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6] -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3] 股份质押与担保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1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32][34][3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4][3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9]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39] - 股东大会网络或通讯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40]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0]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1]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5]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连续90日以上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3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2]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除关联股东外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享有董事、监事提名权[53] - 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3]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5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3]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6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66] - 董事会有权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的事项[67] - 董事会有权审议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但低于50%且不超5000万元的事项[67] - 董事会有权审议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但低于50%且不超5000万元的事项[68] - 董事会有权审议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但低于50%且不超500万元的事项[68] - 董事会有权审议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但低于50%且不超5000万元的事项[68] - 董事会有权审议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但低于50%且不超500万元的事项[6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审议;但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的由股东大会审议[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6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3] 总经理 - 总经理(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6] - 总经理(总裁)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单笔金额不超5000万元,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10%[77] 监事会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1]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名[8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4]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84]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8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8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7] - 满足条件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88] - 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总资产的20%[88]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89]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89] - 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89]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89] -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9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2] - 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30%,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9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8] - 依照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8]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09]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