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华峰铝业华峰铝业(SH:601702)2023-12-13 19:37

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4] 人员补选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调整[15] 会议规则 - 召集人提前5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免[13] - 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出席,议案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记录保存 - 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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