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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1728中国电信(601728)2024-03-01 17:1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如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 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独立性规定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