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股东年会每个会计年度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11]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要求数额的2/3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股东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有权书面提提案[15] - 上述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会议反馈与通知规则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8][20] - 董事会收到提案后10日内需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22] 股东自行召集规则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22]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2] 会议时间间隔规则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公司召开股东年会应至少提前20日发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至少提前15日发通知[25] 会议变更规则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理由[26] 候选人出席规则 - 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审议受聘议案时应亲自出席会议说明情况[30] 会议主持规则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1名监事主持[36]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0] - 类别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有表决权的2/3以上股权表决通过[63] 中小投资者规则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4] - 选举独立董事时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47] 股东权利规则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44] 特别决议事项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审议批准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对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5]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等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49]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7] 表决票规则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47] - 若股东须在决议案上放弃表决权等,违反规定的投票不计入表决结果[48] 计票监票规则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56]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多方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56] 关联股东规则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6] 会议时间规则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6] 会议记录规则 -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60] - 会议记录自做出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69] 方案实施规则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67] 决议异议规则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8] - 股东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变更和修改须特别决议通过[70] - 本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73] 提案公告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68] 股份发行规则 - 拟发行的A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64] - 公司设立时发行A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计划自获批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64]
中国电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