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交工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交易优势 - 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利于增强持续经营等多方面能力[1][2][3] 交易基础 - 标的资产最终交易金额以评估报告结果协商确定[1] 财务情况 -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报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合规情况 - 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管无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形[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交工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交易优势 - 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利于增强持续经营等多方面能力[1][2][3] 交易基础 - 标的资产最终交易金额以评估报告结果协商确定[1] 财务情况 -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报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合规情况 - 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管无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