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正确履行社会责任,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所属 各单位自愿将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 于与捐赠人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对外捐赠应遵循的原则: (一)自愿无偿。各单位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 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 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二)权责清晰。对外捐赠的财产应当权属清晰、权责 明确,应当为公司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各单位经营者或者 其他职工不得将本单位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三)量力而行。各单位对外捐赠应充分考虑经营规模、 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