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6818 持續關連交易 與關連法人簽訂綜合服務框架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12月15日及2023年5月22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 本公司與光大集團簽署現有綜合服務框架協議及補充協議,現有綜合服務框架協議 (經補充協議修訂)有效期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兩日)。 由於現有綜合服務框架協議(經補充協議修訂)即將到期,於2023年12月29日,本公司 與光大集團簽署綜合服務框架協議,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包括首尾兩日)。根據綜合服務框架協議,光大集團及╱或其聯繫人可與本公司互相 提供服務。 光大集團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日期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約47.19%的已發 行普通股,因此光大集團及其聯繫人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關連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