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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6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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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如何享受?看完这篇,立刻学会
天天基金网· 2025-08-14 13:0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多部门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旨在支持居民消费,通过财政贴息降低个人消费贷款成本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可能视实施效果延长 [2][3] - 政策支持真实消费行为,包括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每人单笔最高贴息500元,多笔可叠加 [2] 支持范围 - 支持日常生活小额消费及大额商品消费(如汽车、家具家电、电子产品等) [2] - 支持服务消费(如旅游、养老、生育、教培、医疗等) [2] - 重点领域包括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 [7][11] 贴息规则 - 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按实际金额计算贴息,同一机构累计最高1000元(对应消费金额10万元) [3][6] - 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以5万元为上限计算贴息,同一机构累计最高3000元(对应消费金额30万元) [3][6] - 财政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相当于当前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约3%)的三分之一 [5] -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0%,省级财政承担10% [5] 贷款机构 - 限定23家中央财政认可机构,包括18家银行和5家其他消费贷款机构 [4] - 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等国有大行及主要股份制银行 [4] - 其他机构包括微众银行、蚂蚁消金、招联金融等 [4] 办理流程 - 借款人需授权贷款经办机构识别贷款账户交易信息 [8][9] - 贴息资金测算、申请、拨付由经办机构和政府部门完成,借款人无需额外操作 [9] - 贴息将在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借款人可通过短信、App等了解贴息情况 [8] 政策效果示例 - 以20万元消费贷款为例,年利率3%时利息6000元,贴息后可减少利息支出2000元(1/3补贴) [8]
多家银行迅速响应两项贷款贴息政策
证券日报· 2025-08-14 00:43
政策内容 -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于8月12日正式公布 [1] -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可享受财政贴息 [2] -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针对餐饮住宿、健康、养老等8类消费领域 实施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 [3] 银行响应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10家银行已发布公告 表示将有序开展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工作 [2] - 银行明确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政策落地 不收取任何费用 [2] - 农业银行等银行将优化服务业贷款办理流程 简化手续并匹配优惠信贷额度 [3] 政策影响 - 预计两项政策叠加将对商业银行业务产生结构性影响 推动个人消费贷款规模增长 [1] - 餐饮、零售、文旅等行业对公贷款余额有望提升 带动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服务需求 [1] - 形成"消费需求扩张-企业营收改善-就业岗位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增强"的正向循环 [3] 银行业务机会 - 消费金融和普惠金融将成为银行增长引擎 零售和普惠贷款占比有望上升 [4] - 消费信贷市场结构性扩容 绿色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或成新增长点 [4] - 深化与中小微服务业企业合作 提升客户黏性 实现零售与对公业务协同联动 [4] 银行应对措施 - 银行需强化系统支撑 实现贷款账户与消费场景动态绑定 严防套利风险 [5] - 优化业务流程简化贴息申请手续 同时针对区域差异灵活调整授信策略 [5] - 深化数字化风控 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确保资产质量稳定 [5][6]
国家对个人消费贷贴息
盐财经· 2025-08-13 18:18
政策内容 - 支持范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可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及5万元以上的重点领域消费(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等),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以5万元为贴息上限 [7] - 贴息标准: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实际消费贷款本金计算),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每名借款人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消费金额30万元),单笔5万元以下累计贴息上限1000元(对应消费金额10万元) [7] - 贷款经办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如微众银行、蚂蚁消费金融等),鼓励地方财政部门扩大政策覆盖面 [8][9] 组织实施 - 贴息资金预拨:贷款经办机构需在实施方案发布后30天内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提交预拨申请,财政部结合预算安排预拨资金 [10] - 贴息贷款结息:贷款经办机构自主开展差异化授信,结息时直接扣减财政贴息部分,并通过短信或APP通知借款人 [10] - 贴息资金申请与拨付:贷款经办机构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季度贴息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 [11][12] - 贴息资金清算:政策执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贷款经办机构提交清算申请,省级财政部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财政部报送清算报告 [13] 监督管理 - 职责分工:财政部负责政策制定和资金拨付,中国人民银行督促利率政策落实,金融监管总局负责日常监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属地审核和清算 [15] - 贷款经办机构责任:需严格审核借款人消费信息,确保贴息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总部需定期检查分支机构执行情况 [16][17] - 监督约束:财政部门对违规行为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处理,贷款经办机构将套取贴息资金的借款人纳入征信记录 [17]
多家银行公告,明确贴息→
证券时报· 2025-08-13 16:23
金融助力提振内需政策 - 财政部等九部门发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1]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1] 商业银行响应政策 工商银行 - 依法依规推进财政贴息工作 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 [2] - 办理贷款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未委托非官方渠道办理 [2] 农业银行 - 自2025年9月1日起对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实施贴息 [2] - 确保国家政策红利惠及金融消费者 [2] 中国银行 - 2025年9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的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财政贴息 [2] - 政策红利直达消费者 激发消费潜力 [2] 建设银行 - 自2025年9月1日起对符合要求的客户进行贴息 [3] 交通银行 - 优化办理流程 简化手续 对符合要求的贷款实施贴息 [3] 邮储银行 - 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落地 [3] 其他商业银行 - 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表示将优化流程 简化手续 推动政策实施 [3]
个人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可享贴息,多家银行火速响应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2 20:48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 支持范围涵盖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 [1][3] -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单户最高贴息贷款规模100万元 [1][4]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4] - 贷款资金需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贷款)或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流动资金贷款) [4] - 经办银行包括3家政策性银行、6家国有行和12家股份行,共21家全国性银行 [1][5] - 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可能延长 [4]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 执行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到期后可能延长 [2][7] - 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及5万元以上重点领域(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等) [2][7] - 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 [7] - 每人单家机构累计贴息上限3000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累计上限1000元) [7]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7] - 经办银行包括6家国有行、12家股份行及5家消费金融机构(如微众银行、蚂蚁消费金融等) [8] 政策目标与行业响应 - 政策核心是通过财政金融联动降低居民信贷成本和服务业融资成本,激发消费潜力与市场活力 [2][9] - 国有六大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邮储、交行)已表态简化流程推动政策落地 [10][11] - 股份行如光大银行优化服务推动精准落地,同时加强资金监管 [11] - 消费金融机构可补充传统银行覆盖不足的客群与场景,提升政策实效 [8] 政策实施细节 - 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理财套利等违规用途 [5] - 对虚报、挪用贴息资金的行为将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罚 [6][8] - 借款人套取贴息资金将被纳入征信记录 [8] - 未来可能根据实施效果优化贴息比例、覆盖范围及经办机构 [12]
个人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可享贴息,多家银行火速响应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2 20:42
政策细则 -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且不超过合同利率50%,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及5万元以上重点领域消费可享贴息[3][10] - 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政策覆盖餐饮住宿等8类行业,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单户最高贴息贷款规模100万元[2][6] - 两项政策均由中央财政承担90%贴息资金,省级财政承担10%,政策到期后可视效果延长期限或扩大范围[6][10] 金融机构参与 - 个人消费贷款经办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行、12家股份行及5家消费金融公司,服务业贷款经办银行包含3家政策性银行和18家全国性银行[6][11] - 中国农业银行自9月1日起对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实施贴息,国有六大行均在政策公布后迅速响应并优化办理流程[1][13][14] - 消费金融公司首次入选贴息政策机构名单,其丰富场景和广泛客群可与传统银行形成互补[11] 实施效果预期 - 政策核心是通过财政金融联动降低信贷成本,激发消费潜力并推动经济结构转型,预计将形成每年数百亿规模的消费拉动效应[4] - 专家预计政策实施后将根据效果优化贴息比例和覆盖范围,建议与以旧换新等政策形成协同效应[15] - 银行将通过数字化手段简化申请流程,交通银行等已明确将精准滴灌商圈金融需求[14]
利好!个人消费贷贴息来了!贴息范围、标准明确
证券时报网· 2025-08-12 18:29
政策核心内容 - 三部门联合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1][4] - 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及5万元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1][4] - 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以5万元为贴息上限,政策到期后可视效果延长期限或扩大范围 [1][4] 贴息标准 -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实际消费贷款本金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利率的50% [2][4]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2][4] - 每名借款人在一家机构累计贴息上限3000元(对应30万元消费),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累计贴息上限1000元(对应10万元消费) [2][4] 参与机构 - 包括6家国有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行及5家其他消费金融公司(微众银行、蚂蚁消金、招联消金等) [5] - 鼓励地方财政部门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贴息支持 [5] 实施流程 - 贷款机构需在政策发布30天内提交预拨申请,财政部按比例预拨资金 [6] - 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授信,结息时直接扣减财政贴息部分并通知借款人 [6] - 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贴息资金拨付申请,省级财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 [7] - 政策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启动贴息资金清算程序 [8] 监管机制 - 财政部组织抽查监督,防止资金挪用或套取,发现问题将约谈、通报或扣减预算 [9] - 贷款机构需严格审核借款人消费信息,总部需定期检查分支机构执行情况 [12] - 违法违规行为将追回贴息资金并纳入征信记录 [13]
银行股持续拉升
第一财经· 2025-08-12 13:49
银行股表现 - 农业银行盘中涨幅超过1% 股价续创历史新高 [1] - 光大银行 邮储银行 兴业银行 民生银行 重庆银行股价跟随上涨 [1] 市场反应 - 银行板块整体呈现上涨趋势 多只银行股同步走强 [1]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证券合赢六个月持有期 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变更注册的提示性公告
产品变更注册 - 华安证券合赢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变更注册为华富富泽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由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5] - 华安证券合赢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变更注册为华富安康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由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18][19] 产品结构调整 - 产品份额设置由单份额调整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6][9][20][22] - 年管理费率从1.00%下调至0.60%(六个月持有期产品)[9],从0.80%下调至0.60%(三个月持有期产品)[22] 投资条款调整 - 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以及业绩比较基准等内容进行调整 [7][21] - 调整估值对象及估值方法,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10][23] - 修改收益分配原则以适应产品实际运作需要 [11][24] 存续条款变更 - 将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规模要求需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款,修改为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规模要求可直接终止合同 [10][23] - 六个月持有期产品将于2025年11月30日到期 [2],三个月持有期产品将于2025年11月2日到期 [16] 管理团队变更 - 六个月持有期产品投资经理由樊艳、张钰变更为黄立冬 [12] - 三个月持有期产品投资经理由樊艳、刘杰变更为戴弘毅 [25] 变更程序 - 变更事项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3][26] - 管理人将履行相关报备和公告程序,并通知托管行监督表决过程 [13][26]
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被罚229万 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中国经济网· 2025-08-08 15:21
行政处罚事件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因多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警告并罚款229.15万元 [1] - 违法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未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管理规定、未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 - 时任副行长张某男和时任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张某因对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 [1] 处罚细节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辽银罚决字〔2025〕9-11号,处罚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 [1] - 公示期限为三年,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1] - 处罚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