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江河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决策准备与会议安排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供投资决策资料[8] - 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0]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11] 资料保存与规程实施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