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十届十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 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 注册会计师业务。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 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公司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