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汽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汽研中国汽研(SH:601965)2024-06-12 18:11

激励计划相关 - 2020年5月19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6] - 2024年6月12日董事会同意4,719,24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7] - 2024年6月12日监事会同意4,119,24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8] - 激励对象限售期24个月,解除限售期36个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占比30%[10][1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完成登记日为2020年6月10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满足[11] 业绩指标 - 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12.43%,高于9.00%[12] - 以2016年为基础,2023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4.98%,高于10.00%[12] - 2023年度EVA为67,654万元,高于考核目标且△EVA大于0[12] -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99.40%,高于98%[13] 激励对象解锁情况 - 2023年度22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良,满足解锁条件[13] - 董事刘安民本次可解锁96,000股,占比30%[15] - 副总经理王红钢本次可解锁45,000股,占比30%[15] - 总法律顾问抄佩佩本次可解锁45,000股,占比30%[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本次可解锁186,000股,占比30%[15] - 其他激励对象(226人)小计本次可解锁4,533,240股,占比30%[15] - 合计本次可解锁4,719,240股,占比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