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 连续任职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审核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4]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及获取资源和专业意见[23] - 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权利[2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4]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28]
大唐发电:大唐发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