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441.4437万元[6] - 公司发起人共17名,严建文认购7365万股,占比54.76%[14] -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2690万股,占比20.00%[14] -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435万股,占比10.67%[14] -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购800万股,占比5.95%[14] - 北京盈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650万股,占比4.83%[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49441.4437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反馈[39][4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9][4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0][42]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4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2/3以上通过[67]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70]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7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5]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7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7]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8]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81]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81] - 上市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82]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其他忠实义务在离任之日起3年内仍然有效[8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7] 经营限制 - 年度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1] - 年度累计收购、出售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92] - 年度累计资产抵押净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3] - 年度累计委托理财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6] - 年度累计对外捐赠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7] 其他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11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0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2][11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6]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26] - 上市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监事补选[127]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30]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13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2]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9]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9] -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分配,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需超20%[143] - 公司现阶段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4]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45]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45]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45] - 董事会审议调整现金分配政策相关事项,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同意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14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58]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方式送出,传真送出的第2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6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告[166][167][168]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6][16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4]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告[175] - 债权人应自接到清算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75]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85]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6] -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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