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 - 召开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多样[11] 工作细则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